1.关于试卷整理归档
课程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任课老师须完成试卷批阅以及成绩登录、成绩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学生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序整理试卷;→提交试卷袋,袋内归档材料包括试卷、试卷质量分析表、教学记录表、出题审批表、标准答案、考场情况登记表;→提前考试课程的试卷,本学期末交给院办教务员处、期末统考试卷,下一学期第1—3周提交院办教务员处。
2. 教师办理调停课
填写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广东海洋大学教室停调课审批表(GDOU-B-11-009)》或直接到院办填写;→所在系主任签署意见;→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获准停、调课后,教师应在本人计划好的时间内进行补课,补课后由所在班级学生和本人签名《广东海洋大学教室停调课审批表(GDOU-B-11-009)》交回学院备案。
3.学生办理缓考
学生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教务员审核;→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学生将《缓考申请表》中的一份提交给任课老师。(注:缓考只有四种情况才能获批,a、两门课程考核时间冲突。如果是正常课程和重考课程冲突,则选择正常课程缓考;b、学生本人生病。需提供医院证明;c、家人病故(病危),需提供医院或相关部门证明;d、其他如考研、考公务员与课程考核时间冲突,需提供考研或考公务员准考证。)
4.学生申请查卷
向所在学院教务员出提出申请;→被批准后,向开课学院或者课程负责人申请;→获同意后,由开课学院或课程负责人代为查阅试卷;→查阅人负责将查询结果反馈给查卷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和查卷学生本人;→如果查询结果确实有误,开课学院和课程负责人将按规定报教务处更正学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