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始于1950年广东省立高级水产技术学校加工科,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首届本科生,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2年开始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现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和生物与医药工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3个本科专业。
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广东海洋大学 “4+2+N” 大海洋学科体系的核心优势学科,是华南地区唯一以海洋食品为主体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学科带头人是原副校长章超桦教授。2018、2021年连续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第43位。
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人,其中正高17人,副高18人,博士55人,具有1年以上海(境)外留学经历22人。目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9人。现有省部级以上人才14人,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拥有科研教学平台20个,其中省部级9个、市厅级4个;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100余台,拥有5条中试生产线。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围绕国家南海水产品和亚热带农产品资源,开展创新性基础和应用研究,承担国家蓝色粮仓等5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突破的水产蛋白高值化利用等专利技术在全国20余家企业进行推广应用,培育了3家高新技术企业,产生经济效益100亿元以上。
学科坚持立德树人、三全育人和特色发展理念,贯彻海洋强国、蓝色粮仓和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持续建设人才队伍和科研平台,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食品行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智力支持,建设具有海洋水产特色的食品学科。
学院坚持以 “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 为教育理念,强化专业和课程建设,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开展3+2国际联合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每年派出本科生、研究生到日本东京海洋大学、台湾海洋大学、高雄海洋大学等大学进行短期交流培养。现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广东省一流专业、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广东省一流课程、5门广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目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380人(含留学生7人)。
强国必须强海,强海亟需大批海洋类专业人才。党的十九大指出 “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学院将紧紧抓住 “海洋强国” 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的有利机遇,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海洋特色类食品专业,培养综合素质能力强、社会认可程度高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入学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位点(专业、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四、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文件《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三)我校招生更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七、招生专业目录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
2、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八、学制、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
2.住宿费1700元/学年,实际收取金额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价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金(适用全日制硕士生)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4.学院或导师资助:学院或导师可按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详情请登录学院网页查询或咨询学院招生秘书(https://spkjxy.gdou.edu.cn/index.htm)。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足额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学校主页:http://www.gdou.edu.cn
(二)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96185
联系人:赵老师、陆老师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gdou.edu.cn/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
(三)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96030
电子信箱:spxyYJS@gdou.edu.cn
学院主页:https://spkjxy.gdou.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四)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9-2383501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以下链接: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0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