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启圆励志奖学金”和“华栋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3年度“启圆励志奖学金”和“华栋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一) “启圆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食品科技学院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本科生15人、硕士研究生10人,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
(二)“华栋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食品科技学院全日制的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名额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4 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2 人,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参照《广东海洋大学“启圆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海洋大学“华栋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评选条件。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启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广东海洋大学“华栋助学金”申请表》,请将《申请表》以及相关电子版支撑材料发送至spkjxy@gdou.edu.cn,纸质材料签名后送至望海楼学工办A115(本科生)、A112(硕士研究生)分管辅导员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5日17:0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评选。学院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通过民主评议、答辩会的形式,评选产生拟获奖人选。
3.学院公示。学院于12月10日前对拟获奖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和设奖单位审核批准。
4.表彰奖励。学院召开颁奖大会,对本年度“启圆励志奖学金”和“华栋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
食品科技学院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1. 广东海洋大学“启圆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2. 广东海洋大学“华栋助学金”实施细则
3. 广东海洋大学“启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4. 广东海洋大学“启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研究生)
5. 广东海洋大学“华栋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