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关于重新签订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广海大纪办〔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苏永华同志食品科技学院党委书记职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方向、抓班子、带队伍、管风气。
2.落实学院党委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学院党委政治保障作用。
3.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学院各项中心任务,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4.每年定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会同院长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学院班子其他成员及院内各系、办、中心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按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指导督促院内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各项措施落实。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会同院长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刘书成同志食品科技学院院长职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与学院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3.出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支持学院党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会同学院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班子其他成员及院内各系、办、中心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按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会同学院党委书记指导督促院内各系、办、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深化院务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推进阳光院务和民主监督。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会同学院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丁永成同志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临时负责人职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主持学院纪委全面工作,履行纪委工作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的学院纪委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等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3.协助学院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学院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4.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学风、学生廉洁修身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5.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举措。
6.加强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廉洁自律的监督,加强对学院纪委其他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作用。
7.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四、夏杏洲同志学院副院长职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本科教学、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五、钟赛意同志学院副院长职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等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六、赵云涛同志学院副院长职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研究生教育、学位点建设、学科建设等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食品科技学院党委
2019年6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苏永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方向、抓班子、带队伍、管风气。
2.落实学院党委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学院党委政治保障作用。
3.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学院各项中心任务,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4.每年定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会同院长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学院班子其他成员及院内各系、办、中心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按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指导督促院内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各项措施落实。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会同院长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人(签名):苏永华
(盖章)
2019年6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院长
刘书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与学院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3.出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支持学院党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会同学院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班子其他成员及院内各系、办、中心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按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会同学院党委书记指导督促院内各系、办、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深化院务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推进阳光院务和民主监督。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会同学院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人(签名):刘书成
(盖章)
2019年6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临时负责人丁永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主持学院纪委全面工作,履行纪委工作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的学院纪委工作、学生工作、工会工作等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3.协助学院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学院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4.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学风、学生廉洁修身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5.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举措。
6.加强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廉洁自律的监督,加强对学院纪委其他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作用。
7.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责任人(签名):丁永成
(盖章)
2019年6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院长
夏杏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本科教学、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人(签名):夏杏洲
(盖章)
2019年6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院长
钟赛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等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人(签名):钟赛意
(盖章)
2019年6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院长
赵云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对学院研究生教育、学位点建设、学科建设等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人(签名):赵云涛
(盖章)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