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信息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危险化学品购置及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1、购置申请:使用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发起购置申请(OA系统),填写购买理由和用途,上传购置清单及供货商报价(盖章);

2、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OA系统);

3、单位负责人审批(OA系统;吉宏武院长);

4、归口部门审核:项目所在管理部门审批(非资产处的其他部门,如科技处、教务处等等;OA系统)

4、部门审核:项目所在管理部门审批后,保卫处审批(OA系统;卢俊处长)

5、资产处审核:张硕果副科长(OA系统;资产处内审核);

6、校领导审批:单批次超过3万元,需经项目分管校领导审批,否则直接进入下一步流程(OA系统);

7、归档:审核通过后打印表单和附件(发起人签字和盖学院公章)交到行政楼503张硕果副科长归档;

8、购置:资产处把归档材料交到招标中心审核,招标中心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方案请详细阅读该办法;

9、报销:危险化学品采购后必须入库后才能报销。(由各实验室管理老师建立明入库细账后到邓楚津老师处开具验收清单);

10、使用规定:危险化学品应专库分类保存,建立进出库明细帐,专人管理,做到记帐及时、真实、完整,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TIM截图2017111412524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