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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技学院大小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5-1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卫生、舒适、运转有序的会议室使用环境,确保会议室的消防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谢谢配合!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2017年5月17日

 

1、会议室是指第三实验楼A105会议室和第三实验楼A114院士办公室;

2、会议室对全院教职工开放,会议室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食品科技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使用前需到院办登记,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合理使用;

3、使用会议室的登记人对会议室的消防安全、防盗安全、音响设备正确使用、卫生保洁等负全部责任,禁止带饭菜、零食等进会议室,会议室使用完后应认真打扫卫生,清除室内及抽屉垃圾,关好电脑、音响、空调,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确保安全,如有违反该登记人将被列入警示名单;

4、关闭电源前应先关闭电脑、视频屏幕、灯具、空调、投影仪桌面开关和音响设备,使用完无线麦克风后应拔出电池;

5、如果学生需要使用会议室,须由学院在岗在编教职工登记申请,该登记人须负相关责任;

6、会议室使用完毕,应及时将钥匙归还院办并填写会议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如有仪器设备损坏,使用人应填写说明备案,否则该设备的损坏原因视为登记人所致,该登记人将被列入黑名单,2年内取消使用学院会议室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

7、会议室禁止私人电动车进入充电;

8、上述条款的解释权归食品科技学院。